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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漁港旁的小吃店,我一邊拿衛生紙拯救瀕死的手機,一邊等著去點菜的韓胤南回來。

 

想不到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再度相遇,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就某方面來說,他可算是我的情敵呀……雖然他本人應該不曉得這件事。

 

「嘿,先用這個蓋著腳。」一件墨綠色的棉外套忽然出現在面前,我抬起頭,韓胤南的耳針在日光燈的照耀下發出和今天早上無異的光芒,微笑中則是多摻雜了一點歉意。

 

「不用啦,我不會冷,而且這樣你的外套會溼掉,你等一下騎車應該還要穿吧?」

 

他搖搖頭,逕自把外套攤開披上我的肩膀,這體貼的舉動讓我受寵若驚。換做阿徹,大概只會問我一次冷不冷,然後就把我的客套話當做實話看待,不管我了。

 

 

要就說要,不要就說不要,做人不要太迂迴,因為那會讓妳錯過妳想擁有的東西。

 

 

還記得你是這麼告訴我的,關於你的處事原則。

 

「怕弄溼的話至少先披著,等一下我騎車載妳回去的時候穿。」

 

「啊?我等一下去搭公車就好,不用麻煩你啦,這樣不好意思。」

 

「梁語恩小姐,末班車在半小時前就已經開走了。妳不用跟我客氣,而且我回市區剛好順路,不會麻煩。」

 

怎麼會……牆面上的掛鐘明明才指著七點半,這裡的公車司機未免也太早下班了吧!

 

「這裡是郊區,所以平常沒什麼人在這個時間搭車。」像是學過讀心術似的,他不等我問起便主動為我解惑。

 

說的也對,要不是因為等車等得心不在焉,我也不會搭上班次這麼少的公車造訪這裡。現在油價高得嚇人,空車往返不僅不環保,也欠缺經濟效益,七點收工……好吧,勉強還算合情合理,只是這樣一來我就不得不欠他一次人情了。

 

「那……回去之後我請你喝飲料吧!算是謝謝你載我一程。」

 

「不用謝我啦,害妳溼成這樣,我很過意不去。」

 

「這又不是你的錯,我本來就打算下水去撿手機啊。」反倒是他,褲管都還沒捲就一腳踩進深及膝蓋的海水裡,現在兩隻腳都溼答答的,應該覺得很難受才對。「啊!要不然就當作是你幫我剪頭髮的謝禮好了,這樣你就不會覺得彆扭了吧?」

 

「彆扭的是妳,梁語恩。我們現在應該算是朋友了吧?朋友之間不用計較那麼多,而且妳別忘囉,今天妳在櫃檯已經付過錢了,幫妳把頭髮剪好本來就是我的職責。」

 

他突如其來的關係確認讓我為之一愣。朋友?對於一個剛認識不久的陌生人,可以歸類為朋友嗎?對我來說比起朋友這個身份,他更適合被視為一個終結者,因為就是他終結了我以為唾手可及的幸福。

 

只是,我並不討厭他,反而還很欣賞他工作時敬業的態度和不問原因就急於救人的果敢善良。

 

既然不討厭他,是不是就可以當朋友?

 

 

可是看著他就讓我想起你,阿徹。因為這個人,我快要失去你了。

 

   ღ

 

我很害怕有一天,你會忘記找我一起去吃巷子口的牛肉麵,忘記找我一起去看午夜場的恐怖片,忘記我曾對你說過的快樂悲傷,最後……忘記我。

 

我很害怕,害怕那一天會加速來臨。我遭遇過太多前例,記得嗎?我提過的友情綠洲,那些我試圖把握住並好好珍惜的朋友就如同沙漠中無數的駱駝商旅,在綠洲度過最艱困的時光,補充了足夠的水份後便再度啟行,真正定居下來的,屈指可數。

 

當時你就告誡過我,綠洲之於我,就像沙漠之於人生,不能奢求太多。沙漠何其廣袤無邊,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就有多遙遠,縱使在某個天時地利的機會下有幸相逢,一旦斷了聯繫,還是很難找回當時相互依存的渴望與默契。

 

好冷漠無情的規則,如今我卻將再度以身試法來證明你是對的。是不是?

 

「語恩?梁語恩?」

 

聽見韓胤南叫我的名字,我恍恍惚惚抬起頭,迎上他焦慮的目光。

 

「妳還好嗎?怎麼臉色突然變得這麼難看?」

 

握緊手裡的手機殘骸,我感覺呼吸有些滯礙。記憶體裡那麼多捨不得刪除的相片和簡訊都被埋葬在今天,命運之神給的答案呼之欲出,早從分針與時針相偕跨越數字十二的那一刻起,你的自白就讓今天注定不是我的日子。

 

「沒事,只是有點餓過頭了。」

 

「原來是這樣。妳再忍耐一下,這家店的老闆娘的動作很快,馬上就會有菜上桌了。」

 

「嗯。」勉強擠出微笑面對他,我努力思索著,以知心損友的身份,究竟還有什麼事能為你做。因為這次我不想認輸,就算距離會愈來愈遠,只要有心去維繫,我們之間剔除了曖昧之後留下的純友誼,一定還有什麼辦法能夠完整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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